漫谈AEO(4):关于监控设施的保管期限要求
2022年海关总署106号公告的《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其中对于“经营场所安全”中的监控设施保管期限要求增加了定义说明。修订后规定如下:
“(37)企业经营场所的重要敏感区域装有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记录保存时限应当满足企业自身供应链安全检查追溯的要求。”
对此,今天在讲课过程中,也有学员对此问及是否具有更加明确的规定,企业如何具体判断,那么,对此,我们就从AEO的管控本质要求角度出发,来说明一下。
其一、监控设施保存期限长短,对企业有何直接影响?
监控设施保存期限的长短,对企业最直接的影响是服务器的空间是否足够,企业是否需要扩容(增加存储硬盘),而对于企业来说越长的存储期限,则付出的成本越高。
其二、原先监控设施保存期限是如何要求的?
原认证标准中对此没有明确说明,但在2018年的177号公告认证标准出台后,海关在2019年发布的一份《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指南》中,具有“(4)出入口,货物、物品装卸和仓储区,围墙周边及停车场/停车区域等视频监控记录的存储时间至少60日。”
因此,在近几年都是据此来要求的,重要敏感区域的监控保存期限不低于60天。
其三、当前标准的要求是“变低”还是“变高”了?
当前的标准规定,更加灵活,因此,总体对于企业来说,我认为是要求比“一刀切不低于60天”变低了,也更加合理。
其四、怎么理解“满足自身供应链安全检查追溯的要求”?
从哈哈电竞的贸易安全角度(供应链安全/国际供应链反恐安全)来考虑,监控记录的保存核心目的就是为了“后续的检查和追溯”。而这里,也是主要:针对出口境外的货物,如发生供应链安全事件(诸如:利用国际贸易运输运送武器弹药、毒品等违禁、非法货品时),能够通过调阅监控视频往前追溯,发生问题的环节,以便于查清原因、追究责任。
其五、“满足自身供应链安全检查追溯要求”的时间应该是多少?
基于上述目的,我们可以分解如下:

基于此,我们可以这么来理解:
1)如果公司出口货物仅有空运或者快递货物,几乎判断不会发生海运运输,那么,监控保存30天以上,我认为是可以满足的。
2)如果公司海运货物为主,且出到世界各地,那么,监控期限保存不少于60天较为合理。
3)如果公司海运、空运货物均具有,或者说偶尔有海运出口,那么监控期限依然建议保存不少于60天较为合理。
其六、“企业如何要节约监控的硬盘成本应该怎么办?
对于企业,如果较为在意该相关成本,如果要合理节约成本,可以考虑对不同区域的监控设施采用不同的保存期限措施。正常我们建议:
1)对于仓库的装卸货平台、仓库的存储区域、仓库打包区域、货车停车区域,该区域为重中之中,直接关联到货物/装箱环节,因此该环节的监控设施按照上述极大值的要求来配置,较为合理,不应减配!
2)对于围墙周界、部分出入口、员工和访客停车场,可以适当降低存储期限。
综的来说,对于监控保存期限问题,根据新标准的精神,我们综合从保证追溯管理要求角度考虑,设置保存期限。